2009年农业部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及督查活动日前全面展开,6个督查组由农业部渔业局局长李健华、副局长陈毅德等人带队,对18个省(区、市)的水产苗种开展专项督查。4月8日~12日,由李健华带队的第一督查组在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开展督查。
督察期间,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一省二市省级及部分地方渔业行政部门的工作汇报,对3省市近年来水产品特别是水产苗种质量安全工作、落实农业部通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督查组还实地督查了12家水产苗种场,对苗种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三项记录(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亲本质量、用药等情况作了深入细致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3省市各级渔业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农业部《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已取得初步成效。12家苗种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总体情况良好。检查也发现个别苗种场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不彻底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督查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委托地方渔业部门督促复查。
3省市渔业部门的同志都表示,通过督查组的实地检查,发现了问题也总结了经验,对各地的工作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其他各个小组的督查活动已同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