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渔业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渔业动态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启动第二批环渤海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

日期:2019-07-24 10:24    作者:    来源:中国海洋报     打印    加大 减小

7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推进会,启动第二批环渤海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涵盖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沧州、滨州、东营、潍坊8市,将会同地方政府“一竿子插到底”,全面查清向渤海排污的各类“口子”。

参与本轮排查的810名排查人员和8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推进会,各地表示将全力配合,全面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数”。

根据部署,本轮现场排查为期一周,将排查8市环渤海岸线1800公里,包括89条入海河流、80座岛屿、29个海边工业园区,及各类沿海城镇村庄、港口码头、滩涂湿地、农田渔业等区域。排查工作由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相关省份和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单位人员,组成270个现场组,其中包括247个陆地小组、23个海上小组,统一尺度规范,统一协调调度,统筹安排陆地、海洋、岛屿排查。

“既用高科技,又下笨功夫。”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本轮现场排查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声呐、红外等技术手段,拉网式核查、全覆盖排查,建立入海排污口统一台账。同时,采取边排查、边监测,快速检测与规范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采样监测,每个现场组配备“快检包”,发现异常可立即组织规范监测。

会议强调,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排污口排查整治涉及面非常广,各地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做好协调配合与保障。要完善排查工作质量控制体系,强化质量控制措施。城市组组长负主体责任,现场小组组长负直接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质控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同时,要加强监督抽查,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质量和成效。

据了解,今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打响了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发令枪”。随后,《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确定了排查整治范围为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渤海沿岸区域,以大连市老铁山角至烟台市蓬莱角为分界线,范围长约3600公里,涉及环渤海13个城市。1月~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河北省及唐山市人民政府,完成唐山黑沿子镇试点排查,探索形成了“三级排查”模式。6月24日~28日,环渤海4市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启动,涵盖大连、唐山、天津(滨海新区)、烟台。目前,4市入海排污口台账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