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24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有效控制围填海规模,显著提升海洋生态质量。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陆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现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集约利用,为建设海洋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方案明确,一要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受理、审查,在用海项目受理、审核、海域使用金征收方面,加强对占用自然岸线围填海活动管控,组织开展全省海岸线调查。二要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确定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制订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加快推进近期和中期重大投资项目。三要强化海洋监督检查。将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情况纳入自然资源督察重点事项,组织开展疑点疑区核查,开展重大专项执法行动,坚决遏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四要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组织开展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面清理非法占用红线区域的围填海项目,实行滨海湿地分级分类管理,组织实施“蓝色海湾”“渤海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或改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维持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五要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管制。落实省、市、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方案要求,山东沿海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订落实方案,省自然资源厅定期调度、汇总进展情况,并通报有关市和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