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笔者日前从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舟山市将在全市59个渔港全面推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渔港“港长制”,实行渔政、港监、船检、海防、互保、乡镇等各方力量驻港协同监管。
不跨乡镇的渔港,推行由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港长;跨乡镇渔港,推行由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港长。同时,推进渔船进出港报告、渔船安全记分管理和渔船动态监管制度,促进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安全。
今年,舟山市全面开展渔船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实施“海上安全铁拳整治行动”,以渔(商)船碰撞事故预防、涉氨冷藏船和帆张网、蟹笼等10人以上高危渔船为重点,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重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并严格执行“三个务必、五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刚性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中型渔船号灯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逐船到位、逐船过关、逐船留痕。
据介绍,今年舟山市将出台实施《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引导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规模化和规范化运行。
出台实施《舟山市渔船编组生产管理制度》,强化渔船编组的灵活性和实效性,建立渔船编组长激励机制。
探索推行渔船“安全监护人”制度。强化应急体系,完善渔船动态干预,推进市县二级渔船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基层管理组织四级渔船安全管理体系,落实24小时值守和渔政船安全救助定点值班制度。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渔船的动态管控,特别要在0~4时时段、渔船集中进出港时段、大风大雾时段、事故多发海域、重点高危渔船、落单渔船、离线渔船的动态进行实时的干预,保障渔船安全。加强渔船单船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渔船船员应急逃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