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据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消息,山东全面推行“湾长制”,正在编制关于渤海湾、莱州湾、丁字湾3个省级海湾的“一湾一策”污染防治方案,为重点海湾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政策支撑。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工作专班,本着“立足需求、规范高效、便捷操作”的原则,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总体思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山东省湾长制会议制度》《山东省湾长制信息管理制度》《山东省湾长巡查规定》。随着湾长制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海、治海的主体责任。
据了解,山东将编制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旨在系统谋划今后一段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规划的组织编制,此举将作为山东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实施路径。
此前,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0)》印发实施,把山东省海域规划为17类341个分区进行分区管控,对全省近岸海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确保至2020年,全省海洋环境质量整体改善,近岸水质稳中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