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省海上商船和渔船碰撞事故的基本情况,介绍山东海事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集中行动举措等有关情况。山东海事局副局长李家坤,通航管理处处长赵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张建东,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渔业安全管理处处长姜朋乐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新闻发言人魏长民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近几年海上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易发,发生的时间、区域相对集中,在水上交通事故和渔业生产事故中占比较大,损害较为严重。从2016年以来海事部门的海上交通事故统计来看,共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34起,占同期水上交通事故的31%;死亡失踪62人,占总死亡失踪人数的66%;沉船10艘,占总沉船数的45%。碰撞事故中受损的以山东、辽宁和河北省的渔船居多,区域相对集中在威海、烟台和青岛沿海。大雾季节和伏季休渔期结束后的9、10月份是商渔船碰撞事故的高发期。
针对海上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易发的态势,近年来,山东海事部门和海洋与渔业部门一直在加强沟通,强化合作。双方于2011年签订了《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动机制,合力共建“平安海区”。在渔汛季节、伏季休渔后等重要时期,对渔船作业和商船航行密集交叉水域、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巡航执法,共同整治海上交通秩序。连续8年联合组织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商船和渔船船员安全意识。加强与气象海洋部门合作,及时向涉海单位发布恶劣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为海上航行作业船舶提供气象服务,避免船舶冒险航行。将事故典型案例信息及时通报全省沿海各地市和相关省市主管部门、航运公司、船舶所有人、船舶代理人、海上从业人员,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9月1日12点开始,黄渤海伏季休渔结束,山东省数万艘渔船出海作业,周边省市的大量渔船也将进入山东省海域。山东沿海将迎来海上渔业生产的繁忙期,商渔船碰撞风险将显著增加。
为合力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深化渔业、海事部门合作,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海事局决定,从9月1日起,联合开展以“生命至上、商渔共安”为主题、为期两个月的防范商渔船碰撞集中行动。此次行动主要包括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项检查和开展联动预警和联合评估四个方面内容。
各地海事、渔业部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按照《山东海事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联合开展商船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联合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警示教育进渔村码头、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企业、进船员培训机构”的“三进”活动,深入渔村、渔港和码头,将尽可能多的渔船船东和渔民、船员及家属纳入教育范围,开展案例教育,通过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海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降低商渔船碰撞事故风险。
各地海事、渔业部门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商渔船碰撞事故、险情特点和规律,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联合巡航巡查执法,突出打击八个方面违规行为。
商船方面:一是船员值班不认真,包括值班玩手机等行为;二是船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三是不安排瞭望人员等情况;四是船员瞭望不仔细,未合理设置雷达量程等行为。
渔船方面:一是船员配备不合格情况;二是渔船通信导航设施不齐或不正常使用等情况;三是渔船在定线制水域、进出口航道水域违规捕鱼作业;四是渔船不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等行为。应将伏季休渔后渔船集中出海捕鱼作为联合巡航执法的重点时段,将长山水道、成山头周边水域及74、75、80、81、87、88、89、96、97、106、107渔区等商渔船频繁交叉会遇水域作为联合巡航执法的重点区域,及早发现潜在碰撞风险,纠正商渔船违反定线制规定和避碰规则等行为,优化通航秩序,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各地海事、渔业部门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项检查
海事部门要结合PSC、FSC检查,确定检查重点,突出对商船三个方面检查:一是商船助航设施方面,如导航设备等;二是船员实操能力,如进入渔船作业密集区助航设备设置、使用等;三是船员对渔区航行认知,如船舶航线设计等情况,提醒船舶尽可能避免穿越渔船习惯作业区,检查船员对渔船号灯号型、作业方式、作业习惯的了解,提醒船员在思想上、技术上对渔船避让做好充分准备。
渔业部门要突出对渔船四个方面检查:一是渔船AIS情况,包括与本船符合情况(防止套用)、配备情况、防随意修改情况;二是北斗定位系统和其它助航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三是通信设施配备情况等,相关部门要力争开海前全面检查所属渔船,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检查,不合格的停港整改,严禁出海;四是渔船值班情况检查,利用渔船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对海上渔船定时点名以检查值班情况,对未回应的,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各地海事、渔业部门开展联动预警和联合评估
密切沟通,协商划出商船密集航线、渔业重要作业区,充分利用VTS、AIS、北斗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视和电子巡查力度,强化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及早发现风险、及早提醒,增加预警信息播发频次,双方对进入重点区域的商船、渔船发出预警信号,提醒加强瞭望、值班,防范事故。各地海事渔业部门针对发生的商渔船碰撞险情事故要联合组织开展后评估,以优化防范商渔船碰撞措施,提升行动效果。
发布会上,张建东、赵耀、姜朋乐分别回答了记者有关防止商渔船碰撞方面的防范措施、给商船船员和渔船船员在降低海上商渔船碰撞风险方面的建议和防范商渔船碰撞宣传教育活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