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位于江苏东北部,处于连接新亚欧大陆桥产业带、亚太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和长三角经济圈的“十”字节点位置,其特点在我国地级城市中具有唯一性。国际战略和国家战略的叠加覆盖,让连云港在改革开放40年来,不断激发出港城新活力,迈向“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新征程。
管理效能拓新路
历史上的连云港一直备受瞩目:曾是唐宋瓷器输往东亚的中转港口;被孙中山确定为“可容巨舶”的“东方大港”;上世纪50年代,港口吞吐量突破100万吨,跻身全国八大港口之一。
1984年,连云港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
1992年12月1日,一列国际货运列车从连云港徐徐开出,宣告东起中国连云港、西到荷兰鹿特丹的新亚欧大陆桥正式贯通。从此,这条全长10900多公里的铁路线,以东经19.5度、北纬34.7度的连云港港为起点,沿着陇海、兰新铁路线,横贯亚欧直至荷兰鹿特丹,串连起两大洲,成为连接中亚、直达欧洲的大通道,并辐射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大陆桥正式运营26年来,连云港在新亚欧大陆桥的运量占到全国60%以上,海上航线更是延伸至亚非众多国家和地区。
2009年,以连云港为龙头的江苏沿海开发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要求加快以连云港港为核心的沿海港口群建设,成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
2011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在连云港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目前,连云港港口每年货物吞吐量的60%来自中西部地区,承担了全国50%以上、中亚国家60%以上的大陆桥过境运输业务,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和中亚国家的重要出海口。
2014年5月1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与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上海通过远程视频,共同见证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项目投入运营。
这座港口城市的崛起,见证着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域综合管理的成就——
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成立江苏省首家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涉海单位共同参与的全市海洋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出台《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不断提升海域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科学制定海洋发展专项规划。完成《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任务,制定《连云港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竹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秦山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推动《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该市获联合国开发技术署等国际组织颁发的海岸带综合管理标准认证证书,成为全国首批通过该认证的6个海岸带综合管理示范区之一。
提升海域动态现代化监管水平。作为全国试点城市,连云港率先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2016年12月,全国首个国家海域无人机监管应用基地在连云港市投入使用。
推动海洋牧场规范化管理。连云港市首开国内海洋牧场管理领域先河,出台了《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该法规也是该市享有立法权以来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在全国率先出台滨海湿地管理地方性法规——《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
获批“湾长制”试点。2017年10月,连云港获批全国首批“湾长制”试点城市,目前已初步建立了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新模式。
发挥海洋优势打造发展新引擎
2009年4月20日,习近平视察连云港时指出,孙悟空的故事如果说有现实版的写照,应该就是连云港在新世纪后发先至,构建新亚欧大陆桥,完成新时代的“西游记”。
改革开放以来,连云港始终是一个以港为主,因港而兴的城市。海洋经济逐步成为该市经济发展新引擎。1984年,连云港港口吞吐量只有700万吨左右。2012年6月,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首航,意味着港口乘潮可直接进出满载30万吨级船舶,即使是世界上最大的集装箱班轮也能自由进出。2013年12月28日,在连云港组合港口“一体两翼”的南翼,徐圩港区开港试通航,意味着亚欧合作丝绸之路经济带东向开放再添重要出海通道。而北翼赣榆港区也在此前3天开港运营。
如今,随着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枢纽功能的发挥,连云港港吞吐量突破2亿吨,成为全国第九大集装箱港口。
海洋优势得以发挥,海洋工作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加快全市发展,成为连云港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连云港市“十三五”规划建议和纲要均设立“海洋强市”专章,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海洋与渔业的内容逐年增加。
海洋经济规划布局更加清晰。《连云港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确立了以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港口物流业、临港工业为支柱,以海洋生物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文化产业和现代海洋商务服务业为方向的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格局。
沿海开发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积极推进石化产业基地、连云新城蓝色海湾等一批项目。涉海企业和县区(园区)利用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200多亿元,为地方和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海洋产业发展载体日趋多元。推动上海合作组织(连云港)物流园区获批全省首批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推进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创建工作。
2017年,连云港市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GDP比重达28.9%,海洋经济已经成为发展快、活力强的新增长极。
以生态保护带动经济发展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综合性工程。改革开放以来,连云港市不断强化陆海协调治理,把生态本底作为发展高质量海洋经济的支撑和保障。
强化海洋生态红线意识。在全省率先出台《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制定岸线、海岛管控措施,确保到2020年海州湾海洋生态红线面积占比不低于30.82%。创建了两个国家级海洋保护区,成功获批海洲湾国家级海洋公园,编制了《海州湾海洋公园总体规划》《海州湾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规划》等多个海洋保护规划,通过海洋保护区和海洋公园建设的带动,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明显好转。《2017年江苏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连云港市管辖海域一类、二类海水海域面积明显增加。
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对全市所有入海河流、重点入海排污口、海洋功能区、海洋保护区、旅游度假区等实施重点监控,初步建立国家、省、市、县4级海洋环境监测体系。
着力推进海域海岛整治修复。采取“市级规划、县区实施、企业参与”的方式,大力实施“蓝色海湾”“生态岛礁”等海域海岛整治修复工程。秦山岛、连岛、竹岛、羊山岛以及岸线、滨海湿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1年,连云港市所辖秦山岛、竹岛正式被批准列入国家第一批无居民海岛开发名录,功能定位为旅游娱乐用岛。
注重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创新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共签订海洋生态补偿协议资金4亿元,目前累计落实补偿金近2亿元,实现了港口开发、城市建设与海洋生态保护的互利共赢。经过几年的建设,已建成人工鱼礁群20余座,海洋藻场800多亩,带动了牡蛎吊养、贻贝筏式养殖、海参底播、沉箱养殖等浅海域开发5万余亩,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连云港市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得到了国家、省级海洋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首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首批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首批国家级海洋公园、首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观沧海,展宏图。今日连云港,正敞开胸怀,拥抱来自“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朝着“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总目标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