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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方案

日期:2018-05-31 09:59    作者:    来源:中国海洋报     打印    加大 减小

记者从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5月28日,江苏省公布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方案。

去年,经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督察第三组对江苏省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并于今年1月14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江苏省委、省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娄勤俭批示,问题照单全收,严格按要求,实事求是整改;省长吴政隆出席督察情况反馈会,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省政府及时制订了《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自然资源部复函同意了《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到2020年,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不低于25%,主要入海河流水质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劣五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不低于41%;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力争海岸线整治修复长度不低于300公里。

《整改方案》提出6方面举措,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一是切实强化思想认识,清醒认识江苏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剧,经济发展、人口集聚与环境承载之间矛盾突出的现状。二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围填海管控措施,切实落实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实行整改“清单制”,确保坚决整改到位。三是提高依法管海水平,提高围填海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率,对问题突出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强化审批项目监管,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四是突出陆海统筹管理,以控制陆源污染物为重点,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建立入海污染源清单,清理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五是加大海洋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海盾”“碧海”专项行动,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违规用海行为零容忍。六是强化海洋法制建设,探索建立海域自然资源交易机制,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深入开展海洋法治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海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