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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

日期:2018-05-24 10:27    作者:    来源:中国渔业把     打印    加大 减小

5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办公室副主任王海林、省海洋与渔业厅二级巡视员王仁堂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根据《方案》,山东省将深入实施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即:海洋科技创新行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世界一流港口建设行动、海洋新兴产业壮大行动、海洋传统产业升级行动、智慧海洋突破行动、军民深度融合行动、海洋文化振兴行动、海洋开放合作行动和海洋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围绕“十大行动”,山东省将每年筹集不少于55亿元财政资金,全力支持海洋强省建设。

《方案》提出,山东省将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以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重点,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海洋科技教育引领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海洋经济竞争力核心区、国家海洋开放合作先导区、国家军民深度融合先行区,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贡献。

《方案》提出,山东省将以打造“活力海洋、和谐海洋、美丽海洋、开放海洋、幸福海洋”为行动方向,力争到2022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海洋经济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强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到2028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3.87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左右,实现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的战略性转变,在海洋强国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海洋强国战略相适应,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生态优良、海洋文化先进、海洋治理高效的海洋强省。

发布会上,王仁堂、王海林分别回答了记者有关山东省海洋空间布局、推进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和海洋科技创新问题。

据悉,山东省还将建立海洋智库,成立海洋产业联盟,成立海洋产业基金,全力支持海洋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