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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从下半年起实施更严格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日期:2018-03-07 09:16    作者:    来源:中国渔业报     打印    加大 减小

环境保护部近日批准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将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负责人介绍,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我国第一个规范船舶排污行为的国家级排放标准,自发布实施以来,在防治船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以及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这一排放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防治船舶污染工作的需要。

他表示,与原来的标准相比,新制定的《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在名称、污染物范围、污染控制项目和限值、分类管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修改。新标准增加了船舶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的排放控制要求;在生活污水排放控制方面,增加了pH值、氨氮和总磷等6项指标;调整了船舶垃圾分类方案和排放控制要求;明确了机器处所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的规范监测方法等。此外,新标准增加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排放生活污水的规定。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适用于各种船舶,几乎涵盖除军事船舶之外的所有船舶,航行水域横跨地表水、近岸海域和远海,既有国内船舶,也有外国籍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