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印发《访问中国南极考察站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原则上应在中国法定节假日开展访问考察站活动,符合条件的访问人数每批次不超过100人,在站活动时间不超过1小时。
据悉,该规定旨在保护南极环境和生态,规范访问中国南极考察站活动。规定适用于访问考察站开展旅游、探险、文化、科普、体育等活动的管理。经国家海洋局批准、以科学研究为目的开展的科学考察活动以及政府间合作交流活动不在本管理规定范围之内。规定所称考察站是指以科学研究为目的,在南纬60度以南地区设立的包括建筑物、科考场所以及附属设施等组成的考察基地,是国家批准设置的公益性科研单位,主要承担科学考察、业务化观监测、运行维护等任务。
规定要求,访问考察站应以保护南极环境、不影响考察站正常科考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原则。无人值守的考察站不接受访问申请。访问时间原则上应在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法定节假日。每批次访问考察站人数不超过100人,在站活动时间不超过1小时,每日访问总人数不超过400人。访问考察站应提前取得国家海洋局同意,在到达考察站前24小时~72小时之内通知考察站,并出示国家海洋局同意访问的批复。
访问期间,应遵守《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服从考察站安排,在指定区域和路线内活动,禁止触碰或损坏设备;禁止使用无人机航拍、禁止使用发射功率大的设备和高噪音设备;禁止携带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宣传资料;禁止未经许可在考察站开展商业活动;禁止有损公序良俗和国家形象的行为;禁止其他违反南极条约法律体系和国内相关规定的活动。违反上述要求的,考察站有权纠正、中止违规行为并劝离。视情节严重程度,通过有关渠道提请所属国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并将违规行为通报有关国际组织。
在访问考察站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考察站将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