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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渤海中部底拖网违规作业

日期:2018-01-10 00:00    作者:    来源:中国渔业报     打印    加大 减小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海监渔政局接到举报反映,有部分外省籍渔船(大约100艘~200艘)在E120°07’至E120°20’、N39°30’以南(25渔区北侧)进行弓子网作业,作业方式为底拖网作业方式,属渤海禁用网具,严重破坏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渔民对此反应强烈为有效打击此类违法行为,辽宁省海监渔政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开展了为期9天的打击渤海中部底拖网违规作业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请示协调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获得执法授权。由于举报海域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属海警管辖,但为维护渔民权益,保护海洋资源,经向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请示,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授权并下达授权委托书,明确了执法区域、执法时间、执法内容和相关要求,使辽宁省渔政执法船在专项行动时间内获得执法授权。

二是精心筹划组织,抽调执法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统筹了解全省渔政执法船上坞维修、任务备航等情况,印发行动方案,抽调辽宁省海监渔政局锦州分局所属“中国渔政21006”、葫芦岛市渔政管理处所属“中国渔政21505”、绥中县渔政管理处所属“中国渔政21901”三艘执法船,于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31日开展渤海中部打击底拖网专项执法行动。

三是克服困难,规范文明执法。行动正逢冬季寒潮降温季节,海上气温跌破冰点,风力普遍5级~6级,3艘执法船克服狂风、巨浪、严寒等恶劣气候,始终坚持规范执法原则,历时9天,严格按照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关于在渤海中部开展打击底拖网专项执法行动的批复》要求,共计航行280海里,航程18小时,对渤海中部海域(东经120度07分至120度20分,北纬39度30分以南)进行大范围巡查,设立24小时专人值守,通过雷达系统对重点海域进行全天候监控,圆满完成了此次任务。

目前,渔民反映在渤海中部海域(东经120度07分至120度20分,北纬39度30分以南)涉嫌违规进行生产作业的渔船,因执法船巡航执法力度加大,加之传统节日春节临近,同时,寒流导致海上巨浪严寒等恶劣天气因素,部分渔船进入河北海域,部分返回原籍。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地维护海上生产秩序,提升了辽宁省渔政队伍冬季应急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