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省委、省政府领导一系列批示精神,扎实做好辽宁省涉外渔船管控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从10月17日起,按照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要求,省海监渔政局进一步强化陆地督察、海上巡查执法,深入开展涉外渔船管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陆地督察。10月17日至10月20日,督察组赴葫芦岛、锦州两市开展了以涉外渔船管控和海上渔业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督察工作。督察组听取了两市及绥中县、兴城市、锦州滨海新区等重点县区工作汇报,通过当地北斗通讯系统指挥平台了解海上渔船生产作业情况,实地检查了张见港、照山港、申江港、台里东港、锦州中心渔港等港口码头,重点查看了葫芦岛市绥中县和龙港区“三无”渔船扣押点,坚持边督边改,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地渔业主管部门马上整改。
二是强化海上巡查执法。辽宁省海监渔政局副局长方方登临渔政执法船,赴黄海北部指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7”辽宁省专项执法行动,抓获非法作业船只4艘,并对多艘海上作业渔船进行宣传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