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海洋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一个目标”,坚持“四项方针”和“一条主线”,为实现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做出积极贡献。“一个目标”即以建设海洋强省和现代渔业为总目标;“四项方针”即坚持生态优先、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协调发展的方针;“一条主线”就是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集约利用和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线。为实现发展目标,辽宁省将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推动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
着重谋划产业布局,全面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辽宁省将优化海洋开发布局,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加大陆海统筹力度,规划确定海洋主体功能区,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使海洋新兴产业成为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和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涉海金融服务和公共服务业。加强海洋经济监测和核算体系建设,做好海洋经济普查相关准备工作。
确保用海需求,全力服务沿海经济带建设。“十三五”期间,辽宁省将全力做好涉海项目用海保障,优先确保沿海重点港口、东北亚航运中心、省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用海需求。组织实施好全省海洋与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海洋、渔业、环保、科技、渔港建设等各项专业规划。编制完成《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实施市级(绥中县)海洋功能区划和养殖用海规划,严格落实海岛保护规划。
着重盘活存量,科学管控海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强化海域使用新理念,合理配置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调整完善用海预审制度,提高项目用海准确性和预见性。加强海岛保护与管理,提升海域动态监视监测能力,加快推进县级海域海岛动态监测体系能力建设。
着重监测与修复,全面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全面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海洋预报减灾能力。
着重提质增效,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外向型渔业发展,推行生态标准化养殖,加强渔业基础工作。
强化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海洋秩序。严厉查处违法用海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巡查,探索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的处理机制。开展海岛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海岛巡护。深入开展打击盗采海砂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海砂盗采行为。组织省市县三级海监执法队伍开展维权巡航与专项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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