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艳霞)1月20日,农业部就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向媒体介绍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最近,农业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研究出台了“十三五”海洋渔船“双控”管理、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和伏季休渔三项重大改革制度。其中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是新设立的一项重大制度,渔船“双控”和伏季休渔是在已有管理制度基础上的改革和巩固完善。经前期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渔船“双控”和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已经国务院同意,于日前正式公布实施。新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经农业部党组同意,也在日前正式公布实施。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总体精神就是要将渔船捕捞能力和渔获物捕捞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主要体现在两个具体目标:一个是渔船投入的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国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功率150万千瓦,除淘汰旧船再建造和更新改造外,不新造、进口在我国管辖水域生产的渔船。通过压减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逐步实现海洋捕捞强度与资源可捕量相适应。另一个是渔获物产出的控制目标,国内海洋捕捞实行负增长政策,到2020年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1000万吨以内,与2015年相比减少309万吨以上。
为了增强休渔制度实施效果,农业部在大量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伏季休渔制度。新的制度调整幅度较大,主要变化内容有:一是统一了休渔的开始时间。所有海区的休渔开始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二是休渔类型统一和扩大。首次将南海的单层刺网纳入休渔范围,即在我国北纬12度以北的四大海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均要休渔;首次要求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三是休渔时间延长。总体上各海区休渔结束时间保持相对稳定,休渔开始时间向前移半个月到1个月,总休渔时间普遍延长一个月;各类作业方式休渔时间均有所延长,调整后最少休渔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