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在海洋方面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河北优良海水(一、二类海水水质)面积比例达到80%,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90%,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0%,新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3 个。
《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期间河北海洋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完善海洋管理制度体系,保护海洋资源环境,提升保障能力,推进节约集约用海,加强整治修复,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增强海洋预报减灾能力等。
不断完善海洋管理制度体系。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度,严格执行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和海洋督察制度,完善用海预审、围填海计划指标管理制度及海岛管理配套制度。强化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海洋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综合管理职能,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行动,统筹推进海洋行政管理、执法和公共服务。
切实保护海洋资源环境。树立环境友好的新型海洋发展理念,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及生态健康。建立岸线分级保护制度,实施占用岸线总量控制,开展自然岸线保有率的年度统计,保障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20%。建设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对重点区域、重点生态系统进行保护。
提升海洋资源环境保障能力。保障重大、民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海,科学围填海,加强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完善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海岛监视监测系统,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和海洋环境监测评估系统,优化站位布局,推进京津冀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海洋资源环境监视监测,实施对近岸海域、潮间带、河口、海岛等重点区域的动态更新调查。
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海。坚持有序开发和集约节约原则,加强对区域用海的规划与管理,对围填海项目进行严格审查。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科学确定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与生态建设目标,优先整治修复海域海岛海岸带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海岛整治修复保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
加强区域合作交流。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契机,大力促进河北省海洋运输及港口物流产业、滨海旅游产业开发及海岛开发。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完成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和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推动海洋经济开放发展。
增强海洋预报减灾能力。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及生态灾害状况进行动态监视监测。建立健全海洋环境和海洋预报减灾远程在线监视系统。积极推进全省海洋预报减灾、重点保障目标精细化预报、县级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和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等工作。加强海洋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