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保护渔业生态资源,减少渔船安全生产隐患,降低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辽宁省营口市积极推动老、旧木质渔船的报废拆解,建造“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的新型钢质渔船。
截至目前,该市共报废拆解老、旧木质渔船161艘,新建新型钢质渔船61艘,涉及主机功率16893.2千瓦。营口市渔船更新改造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为了更新改造预审、拆解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营口市渔业船舶更新改造申报、拆解办理流程》。为了缩短渔船建造和证件办理时间,该市海洋与渔业局与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处、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提供服务,促进新船安全、可靠、及时下水生产作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该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处相关科室和基层执法大队利用安全检查、渔船证件审验等时机,积极宣传引导渔民将现有老、旧木质渔船报废拆解,建造新型标准化钢质渔船,即有利于生产安全,也提升到港渔获物品质,实现经济收入增长与渔业生态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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