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海洋局与山东省、江苏省及青岛市(以下简称“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协商,编制印发了《黄海跨区域浒苔绿潮灾害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可能到来的黄海浒苔绿潮灾害。
2007年以来,黄海浒苔绿潮连续发生,并呈现规模大、危害重、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对沿海景观、生态环境、渔业生产和滨海旅游造成严重影响,已成为江苏、山东沿海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为建立统一协调、快速高效、事权明确、责任清晰的黄海跨区域浒苔绿潮灾害应对处置机制,推进黄海浒苔绿潮防治工作,有效降低灾害影响,国家海洋局商“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工作机制》。
《工作机制》指出了三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条块结合,实行联防联控。加强区域间协调合作,实现信息和成果资源共享,做到协同动作、综合治理、科学处置、减少危害,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测预警。紧密依托国家和地方技术力量,提高预警能力和技术保障水平;建立黄海浒苔绿潮跨区域监视监测、响应等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预警防范能力。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及时响应处置。强化责任海域应急处置,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防控处置体系网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响应、有效控制。
《工作机制》对国家海洋局、“两省一市”的职责分别进行了明确。国家海洋局会同“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成立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协调组,共同制定浒苔绿潮灾害防控方案,协同推进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监控、早处置”。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成立多部门参与的浒苔绿潮灾害防控工作小组。
同时,《工作机制》还根据浒苔绿潮灾害不同时期的特点细化了工作部署。浒苔绿潮灾害早期,“两省一市”及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着重做好黄海南部绿潮发生区域及关键洋流通道区域的监视监测,开展灾害规模、漂移趋势、影响范围等预警工作;“两省一市”协同做好早期打捞、集中处置等工作,有效控制灾害规模,减小浒苔绿潮对海洋环境影响和后续处置压力。
浒苔绿潮灾害中后期,“两省一市”及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积极开展黄海中、南部海域跟踪监测和漂移扩散预测预警,适时加密高峰期监视监测频率,并对浒苔绿潮海域水质及生态状况实施监控;“两省一市”协同做好海上挡网、拦截、打捞、清理工作,及时处置陆岸堆积浒苔,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如何调动市场、社会力量加入浒苔绿潮防治工作?《工作机制》提出,加大浒苔绿潮防治投入力度,研究建立跨区域绿潮灾害防治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浒苔绿潮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国家海洋局会同两省一市研究建立联防联控专项基金,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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