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百姓富·生态美”2016年福建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伏季休渔工作、福建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工作部署暨新闻发布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吴南翔等领导、福建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执法代表以及50多家媒体代表出席发布会。
吴南翔在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就我们而言,就是人与海洋和谐发展,这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自觉担负起保护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重要责任。同时,作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就是要充分发挥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保护主力军、排头兵的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吴南翔还指出,当前人民群众对安全食品、美丽海洋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抓好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保护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社会公众的殷切期待,赋予海洋与渔业部门沉甸甸的责任,要求我们多出实招,务必实效,为建设海更蓝、水更清、环境更好的美丽福建作出更大努力。
在发布会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巡视员刘常标介绍到,十大行动于2014年开始实行,两年来取得良好成效。为了进一步保护福建省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让福建江河湖海年年有鱼,为加快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作出新贡献,2016年,十大行动将持续开展。十大行动包括: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专项行动、全面实施捕捞标准渔具专项行动、开展大规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行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渔船违规专项执法行动、加快海洋牧场建设专项行动、海洋渔业环境监测与疫病防控专项行动、渔业科技创新服务专项行动、渔民教育培训专项行动、促进公众参与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另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执法总队政委纪哨雄介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在福建省实施已是第19年了,从今年5月1日中午12时开始,福建省约有2.2万艘渔船按照不同作业类型和时段开始休渔。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效地缓解渔业资源的衰退,使部分渔业种群资源得到短暂的休养生息,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也契合当前国家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总体要求。届时,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将承担伏季休渔的监管任务,加强巡查执法、强化宣传教育,严惩各类违反伏休规定的违法行为。伏季休渔的时间、区域和对象为:
(一)福建省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从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海域从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拖网、围网、杂渔具作业(桁杆虾拖、灯光围网或单船无囊围网、灯光敷网或船敷箕状敷网除外)。
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网或单船无囊围网、灯光敷网或船敷箕状敷网作业。
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
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刺网、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
(二)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凡其作业类型之一属伏休对象的,均应进行伏休。兼作不同作业类型且均属于休渔对象的渔船,休渔时间从最早的作业开始至最晚结束休渔的作业为止。
(三)钓具作业暂不休渔。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长叶建平介绍了福建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福建海洋渔业船舶5万多艘,海上渔船管控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受到利益驱使,少数渔民群众利用“三无”船舶擅自从事非法采捕红珊瑚作业,严重扰乱了正常生产秩序。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海上涉外渔业管理的重要批示精神,防范和打击从事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等海上非法活动,有效遏制海洋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福建省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渔区社会安定稳定,从2015年11月起,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开展以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船舶、涉渔“三无”船舶、敏感海域作业船舶、违法采砂及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为重点的福建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行动期间,围绕“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突出宁德、福州等重点区域,组织全省执法船艇分南北两个片区,采取上下联动、两岸协同、部门配合、立体巡查、分区同步进行等措施,组织部署了7次“蓝剑”行动,执法成效显著。据统计,2015年11月以来,全省组织海上巡查68天,登临检查船舶2256艘次,查获违规船舶136艘,收缴罚没款348.32万元,拆除违规网具45张、非法养殖设施2682亩,制止非法占用海域搭建平台行为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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