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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坚持立法保护打造生态海湾

日期:2015-06-15 00:00    作者:黄海水产研究所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胶州湾是山东省青岛市的母亲湾。为了守护好这一湾碧水,近年来青岛下大气力进行综合整治,自2010年迄今,各项治理工程累计投入资金已超过67.5亿元。通过扎实推进梳理用海项目、加强源头治理、打造生态景观等工作,水清岸美、鱼肥民乐的生态海湾、美丽海湾已初步显现。

据介绍,胶州湾面积原有560平方公里,但由于填海规模逐渐扩大,到2006年面积缩减为362.4平方公里。为了切实解决胶州湾岸线不断被蚕食和破坏的问题,青岛市突出了规划引领,特别是健全了地方立法,2012年出台的《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明确规定了胶州湾保护控制线的界址,保护控制线范围内严禁任何围填海行为,不得进行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2014年9月1日,青岛市又正式实施了《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胶州湾实施最严格的终极性、永久性保护。

“在此基础上,我们大力推进退池还海。”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于成璞告诉笔者,青岛市对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内已批准实施的4个填海项目进行了清理,恢复该海域原貌;对胶州湾内所有养殖池塘的性质、用途、使用年限进行普查,未经审批的私建池塘无条件清除;有合法使用证、使用到期的池塘不再延长使用年限,按照回收实施拆除;有合法使用证、使用尚未到期的池塘,与养殖户协商达成回收补偿协议,予以拆除。“目前,实际投入资金1.42亿元,收回虾池4000余亩,并全部进行拆除。通过规范用海项目、实施退池还海等工程,胶州湾面积恢复性增加约25平方公里。”

同时,青岛市强化海陆统筹、狠抓源头治理,持续改善胶州湾水质状况。按照“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污”的理念,大力实施环湾河道整治工程。他们把截污作为河道整治的首要任务,实行“河长负责制”、环保约谈等措施,持续开展了以“控制污染,治理已形成污染”为重点的河道综合整治。以大沽河治理为例,通过实施防洪、水源开发、道路交通、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现代农业产业化基地、小城镇与新农村示范建设7大工程,使河道全线防洪标准由不足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环胶州湾流域的尾水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

污染源头的整治更是细化到每个环节。目前,青岛市建成污水排水管网4813公里,环湾区域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5座,总处理能力114万吨/日,处理标准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集中处理率提升到90%。

据悉,目前,胶州湾湾内二类以上(良好以上)海水水质覆盖面积占比由2010年的57.2%上升至2014年的63.4%;四类以下(较差以下)海水水质覆盖面从2010年的31.1%下降至2014年的17.4%。

近年来,青岛市更是从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高度出发,以整体保护胶州湾自然岸线、生态湿地、入湾河道、水动力条件、纳潮能力等为前提,优化提升胶州湾近岸功能,着力打造海清、岸绿的生态型美丽海湾。他们加大了胶州湾海洋保护区建设力度,建立了“胶州湾滨海湿地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划设保护区3600多公顷。建立完善了保护区机构和制度,开展了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对保护区全域的实时观测和每周巡护管理,全面开展了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

2014年,青岛市又将环湾岸线整治工作升级为环湾绿道建设,工程东起团岛,西至凤凰岛,全面建成后长度约197.4公里,总投资约102亿元。到目前,绿道建设已完成21.4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14.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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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