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与澳门特区政府海事及水务局在北京召开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范围内水域用海合作工作组会议,这是自今年1月5日国家海洋局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范围内水域用海的合作安排》(以下简称《合作安排》)以来,双方召开的首次工作组会议。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司长潘新春、澳门特区政府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出席了会议。
会上,澳门特区政府海事及水务局、地图绘制暨地籍局介绍了澳门及邻近水域临时抛泥区选划可行性及工作程序,澳门特区海岸线勘测及专家支持工作机制,澳门海洋功能区划、用海规划编制情况,填海外的其他用海项目双方征求意见程序,以及澳门第四条海上通道建设情况等有关情况。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司、国际合作司、南海分局、海洋咨询中心,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就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范围内水域用海合作的有关议题,与澳门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认为,2015年底在澳门回归祖国16周年之际,中央政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划定水域、陆地界线,其中水域面积85平方公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心与支持。澳门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澳门水域管理,正式设立了由行政长官领导的“海域管理及发展统筹委员会”,正在推进相关立法和规划工作。会议提出,澳门开展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编制、海岸线修测工作时,在标准和技术方法方面要做好与国家海洋局现有工作的衔接。在临时倾倒区选划方面,要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维护生态平衡、不损害海洋环境的前提下开展研究评估工作。对于项目用海审批,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征求意见工作程序。会议确定年底召开第二次工作组会议,交流用海合作事宜,进一步落实《合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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