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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加强全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管理

日期:2017-07-05 00:00    作者:中国渔业报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为加强全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管理工作,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于全省海洋渔业工作大局,结合辽宁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即将到期进行初审工作,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按照《关于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从5月22日至6月9日开展了全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

省船检局局长潘旭仁等先后赴葫芦岛检验处、锦州、盘锦、营口、大连、丹东、沈阳等地开展检查工作,重点了解了关于机构基本情况、监管责任落实、技术法规执行情况、年度检验工作情况以及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检验业务范围核定、检验费停征后有关情况、“船证不符”整治后开展检验工作情况、清理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内陆渔业船舶“三证合一”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调研;检查了船舶档案室建设情况等。

通过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进一步了解了全省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开展工作基本情况、本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情况,查找了相关困难和问题,为下一步指导全省渔船检验工作开展、规范行使检验监管职权、提高渔船检验工作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