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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检验变身“智慧船检”

日期:2016-03-07 00:00    作者:黄海水产研究所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本报讯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全国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座谈会上对渔船检验信息化建设提出要求:“要强化全国渔船检验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顶层设计,梳理整合渔船检验数据资源,理清业务流程,建立功能齐全、分类科学、操作便捷、性能可靠的全国统一的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在2015年,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为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引和发展方向。农业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和潜力,以便有力地支撑和服务农业现代化。

为落实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精神,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互联网+渔船检验”信息系统,即《“智慧船检”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智慧船检”系统是在全国渔船检验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中国渔政指挥系统建设的总体部署,梳理整合渔船检验数据资源和理清业务流程而建立的功能齐全、分类科学、操作便捷、性能可靠的全国统一的渔船检验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它由三大模块构成:其一,“智慧船检”云平台。通过此平台可以大幅提升渔船检验信息化工作的弹性扩展能力和可靠性。实现船检工作的信息化智能管理与稳定运行。其二,在“智慧船检”云平台基础上构建的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综合平台、渔船检验决策服务平台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基础业务平台。实现渔船检验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化全覆盖。其三,“智渔通”平台。通过“智渔通”综合服务,实现各应用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能力,满足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等创新技术与船检信息化应用的技术融合。

“智慧船检”系统预计分三个阶段在三年内完成。2016年为局部升级改造阶段,在此阶段,通过优化系统性能、局部完善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以满足业务部门的紧迫需求,并加强运维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为外部游离系统融合阶段,在此阶段,通过统一标准、用户集成、业务集成、数据集成或系统重构等方式,将各分散系统进行整合。2018年为船检管理云化升级阶段,在此阶段,以互联网、服务化思维搭建船检云平台,提升整个系统的信息处理能力,完善安全管理、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智慧船检”系统将是一个集决策服务平台、基础业务平台、综合业务平台于一身的大型综合智能系统。它可以通过数据采集、融合、分析,以良好的人机界面展示数据的内在含义,给决策者以有力的参考;它可以面向设计修造企业、产品企业、机构验船师等,为其提供检验财务、动态法规、检验综合等服务;它可以为国内海洋渔船、内陆渔船、远洋渔船等提供产品检验、图纸、现场督查等富有综合性、创新性的服务。在实际工作中,船舶检验人员可以通过手持检验设备终端高效地实时采集、上传现场信息,并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达到各个部门、企业、单位的互联互通,完成信息交换。它还具有GIS地图的定位功能,检验机构、验船师和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在GIS地图上实时查询检索渔船动态信息、显示出各自的图标,由此判断出渔船的具体位置。此外,通过此系统还可以进行渔船安全指数分析和渔船排放指数分析,以尽量减少水上作业事故的发生,以及采用无污染的环保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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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