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渔业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渔业动态 - 正文

开展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

日期:2017-03-13 00:00    作者:中国渔业报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本报讯 为全面了解我国休闲渔业发展现状,加强休闲渔业管理和服务,3月3日,农业部下发《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监测工作要紧扣休闲渔业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对渔业提质增效、富民增收的贡献等方面开展,为国家制定休闲渔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咨询。监测内容主要是休闲渔业发展总体经济指标及其内部构成领域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各种休闲渔业经营组织类型、全部休闲渔业生产单位和非休闲渔业生产单位附属的休闲渔业生产活动相关发展指标,共计46项指标。

《通知》强调,一是高度重视监测工作。休闲渔业发展监测是推动休闲渔业产业发展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将其放在重要工作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着力提高报送数据的数量和质量。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考虑建立休闲渔业企业(生产单位)数据直报制度。二是建立明确工作机制。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承担部门、责任人员以及岗位职责,将监测工作作为反映推动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的重要途径抓紧、抓细、抓好。三是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切实提高分析、研判工作力度和水平,深入了解产业发展的现状、潜力、重点和难点,把发展监测和促进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为加强休闲渔业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