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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确保渔船集中停泊安全

日期:2015-06-18 00:00    作者:黄海水产研究所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6月1日伏季休渔开始后,山东省沿海各地捕捞渔船集中返港停泊,导致渔港内的渔船停靠数量多、密度大,加上汛期台风北上和气温高、天干物燥等因素影响,渔港及停泊渔船风灾、火灾风险因素增多,防风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渔船集中停港期间的安全工作,保障汛期和伏休期间渔港和停港渔船安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决定在自6月5日至7月15日,在沿海各地组织开展渔港安全专项督查行动。

此次督查行动按照省、市、县(区、市)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的原则,组织公安消防、港监和船检等专家和执法业务骨干,对全省460余处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进行安全督查。省总队各直属支队负责督查辖区内中心渔港,各市负责督查辖区内一级渔港,各县(市、区)负责督查辖区内其他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重点督查渔港渔港经营许可、应急预案、进出港签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防设施设备配备和有效情况,港内加油车、加油罐、加油管道及用火用电管理情况;停港渔船疏散避风、防火间距和通道安排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台帐档案,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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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