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是保证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渔业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有效维护广大渔民长久利益的重要举措。为了切实做好辖区伏季休渔工作,保护渔业资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支队将陆地督查与海上巡航相结合,海陆联动,确保伏季休渔初期管理秩序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分别召开了辖区伏季休渔管理会议和支队伏季休渔管理动员会,部署2016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凝聚执法合力。成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海上执法组、陆地执法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加强对伏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开展海上巡航。支队所属执法船中国渔政37016完成北海区伏季休渔第一次海上专项执法行动后,经过短暂休整,于6月12日由支队长带队,克服大雾等不良天气影响,对青岛近海海域进行巡航检查,重点对违反伏季休渔相关规定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是加强陆地督查。派出两个督查组,由支队领导带队,分赴辖区青岛、日照督查休渔渔船停港情况。通过狠抓港口码头渔船停港情况检查,强化源头管理,把住违规渔船进出口,既节约了执法成本,又提高了执法效果。督查中突出大马力钢质渔船、冷冻渔船等重点监管对象核定船位,严格异地坞修渔船情况落实,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即巡查到位、管控到位、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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