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渔业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渔业动态 - 正文

《天津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

日期:2017-03-22 00:00    作者:中国海洋报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天津市依法管理的2146平方公里的海域及海岛进行了规划。这是全国沿海首个地方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是科学开发和有效保护天津市海洋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限是2020年。

《天津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共分6章:天津市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总体要求、优化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区域政策、规划实施与绩效评价,分析了自然状况、发展优势、问题和挑战,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体功能分区,确定了优化开发区域的区域范围、功能定位、重点任务及禁止开发区域的区域范围、功能定位、空间管制原则。

未来,天津市将按照该规划确定的“合理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全市未来海洋发展基本格局,调整开发内容,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能力和效率,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的指导思想,遵循陆海统筹、尊重自然、优化结构、集约开发的4个基本原则,力争基本实现天津“一基地三区”的定位以及初步建成海洋强市的主要战略目标,使海洋空间利用格局清晰合理,海洋空间利用效率稳步提高,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本规划对于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实现“一基地三区”的定位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全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增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确立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管理理念,全面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