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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介绍《深海法》实施一周年新进展

日期:2017-05-04 00:00    作者:中国海洋报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5月3日,国家海洋局在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以下简称《深海法》)实施一周年新闻通气会。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书贤出席会议并通报了一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会上公布了《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管理办法》。

孙书贤表示,自去年5月1日《深海法》正式实施以来,国家海洋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各方优势,调动各部门、各领域积极性,深入贯彻落实,在战略规划编制、重大工程论证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一是统筹部署,积极开展《深海法》宣贯工作。二是加强深海大洋工作顶层设计,联合六部委制定《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与开发“十三五”规划》。三是开展《深海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和办法的制定工作。四是积极落实《深海法》,大力推进深海资源调查和勘探开发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五是组织开展《深海法》实施情况大检查,深入了解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进一步推动贯彻实施以及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政策提供参考。

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以《深海法》为根本遵循,全面组织实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与开发“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争取早日形成以《深海法》为基石的、较为完备的深海法律制度体系,搭建起实施《深海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深化大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规范深海大洋事业发展秩序,增强国家对深海大洋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提升我国深海进入、探测和开发能力;积极推进“蛟龙探海”重大工程建设,尽快完成“蛟龙探海”重大工程论证和立项程序,统筹力量,推进国际海底区域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提升深海科技创新能力,加大深海装备研发力度,加快深海支撑平台建设,切实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据介绍,《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管理,规范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促进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海洋环境。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