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2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讲话中指出,近些年来,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水产品供给和渔民增收为核心目标,积极发展现代渔业,扎实做好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了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调整渔业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近年来,水产品消费需求不断增长,渔业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我们牢牢把握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坚持“以养为主”的发展方针,积极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合理布局。目前,我国已基本构建起水产养殖业、捕捞业、增殖渔业、水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五大产业体系,形成了以山东半岛、辽东半岛、雷州半岛为主体的水产品加工基地,以黄渤海、东南沿海和长江流域为主体的出口水产品优势区。二是实施渔业“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渔业是开放较早、开放程度较高的产业。我们坚持深化渔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水产品对外贸易,积极拓展远洋渔业,渔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2012年,我国水产品贸易顺差达到110亿美元,位居大宗农产品出口首位,是2000年的5倍;我国远洋渔船达到1830艘,比2000年增长23%。三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是渔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持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放流、生物多样性与濒危物种保护、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养护行动,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02年以来,全国累计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2200多亿尾,划定了28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231个各类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
对于下一步工作安全,韩长赋要求,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今天,国务院又召开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现代渔业建设工作作出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现代渔业建设的高度重视。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努力推动现代渔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农业部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和完善扶持渔业发展的重大政策。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渔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我们要全力以赴抓好落实。重点是加快推进渔港建设,加大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力度,加强渔船装备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渔船柴油补贴政策。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是一个重大民生工程,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力争3年内使所有以船为家渔民都能上岸安居,并及时得到转产转业培训,使他们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力争在水产养殖保险、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渔业资源调查、渔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等方面推动出台更多政策。
二是努力确保水产品供给和安全。我们将坚持一手抓生产发展,一手抓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品均衡供给。在发展生产上,加快水产原种保护和良种培育,推进现代水产种业发展,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拓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积极稳妥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努力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在质量安全上,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取缔整治水产品养殖和运输过程中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我们将与有关地区和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并不断完善海洋伏季休渔、长江和珠江禁渔期等休渔禁渔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扩大增殖放流规模,提高增殖放流效益。抓紧启动渔业资源全面调查工作,开展海洋捕捞限额试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渔业捕捞科学化管理。
四是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和涉外渔业管理。渔业生产风险高,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神,进一步健全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配合有关部门强化气象服务、巡航护渔、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等措施,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完善远洋渔业管理制度,引导渔民及企业严格遵守渔业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确保涉外渔业安全。
五是做好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多年来,我们坚持在我国管辖海域发展渔业生产,开展常态化护渔巡航,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调整海上渔政执法机构和职能,取消或下放多项涉渔行政审批。我们将主动入位,积极与相关部门和地方衔接配合,确保各项职能无缝对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同时,将更加注重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渔民的联系,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切实为渔民办实事、解难事。
韩长赋强调,现代渔业建设正在迎来新的大好机遇。农业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现代渔业发展新局面,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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